三章:
有些爱太浓总是会让人心痛,动情太过容易,因为不会长久,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去忘记。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去成长。
他站在那儿,大雨滂沱,失去生气却依旧美丽的一双眼,是未经雕琢的水晶,原来黑色也可以如此纯正,有流光湍动,丝丝缕缕,清澈无声。
@靖苏十世镜 我要小红心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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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天台上拿着手机,失魂落魄的男人。
像是某个插画里凄凉的背景。
漆黑的天空,没有一颗星辰。
然后没来由的下了雨。一直想要的那场雨。
想要和某个人一起过的天气。
现在人走茶凉。
一拍两散。
这刚开始就结束的爱情。
多可笑啊。
原来寻死真的需要勇气,不是不敢,只是不甘心,总想着再等等吧……再等等……
萧景琰在天台站了整整一夜。
第二天高烧出肺炎,请了大假,半个月。
这半个月,他发了很多短信,打了无数个电话,微信,扣扣,能想到所以联系方式都用了,甚至于写了一封信。
但是没有收到梅长苏的任何回应。
整整半个月。
从心里剜走一个人。
刚开始时候,还是有着一丝希望,然后慢慢失望,然后开始埋怨,怨恨梅长苏的残忍无情,最后埋怨自己天真,要的太多,分不清虚拟和现实。
是我太傻太天真。
一年的情分一个单方面的再见就烟消云散。
也许这才是现实。
每天打电话来关系我的是别人。
每天留言希望我快点恢复的是别人。
每天关注我,在我写的文里点下收藏的是别人。
每天跟我分享生活,让我忘却痛苦的是别人。
都是别人。
而你,
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,因为你的懦弱和自私,抛弃了我,给了我死刑。
如果你不愿意和我在一起。
让一切回到原点也不是不可以。
就像我从来不曾认识你。
我是萧景琰。
现在依然如此。
到底是怎么喜欢上那个人,从一开始就喜欢吗,喜欢那个温柔的声线,喜欢那个一紧张就会去洗手间的男人,喜欢那个养狗的男人,长相柔和,眼睛里像是装满了阳光,喜欢他的包容和大道理,喜欢他的关系,习惯他唠唠叨叨说熬夜不好快去睡,喜欢他认真工作的样子,喜欢他对生活用心,喜欢他的温柔以待,喜欢他的轻声细语,喜欢他的低笑点,喜欢他说你的存货被老鼠带走了啊,喜欢他比我天真比我好,比我温柔比我真,喜欢他永远不会生气,在哪里都是温吞干净,喜欢他每天的早安晚安,喜欢他记住很多我记不住的东西,而这些喜欢,成了爱,我小心翼翼递出去,却被扔上高空,再狠狠坠落,七零八落粉身碎骨,让我以后都再也不敢靠近温柔。
最是伤人的温柔。
从冬日到夏天,一转眼就是半年。
再有学妹表白的时候,萧景琰依然没有答应。
他像是变了一个人,不像以前那样的冷面,而是一种真正的冷漠,整个人像被打磨的玉器,即使全身透漏出令人艳羡的光芒,也再没有交一个真心的朋友,他比以前更优秀,文辞变得简洁而偏执,丢掉了甚多梦幻和期望,被现实填的满满的。
卸载了微信,锁了扣扣空间,删了那个叫梅长苏的人的电话,乐乎偶尔去看看。
别人待他薄情,他自薄情以待。
他把更多的时间给了学习。
直到那一天,收到徒弟的电话:“师父,师父你病好了以后话都变少了啊,我们放假了,我到南京了快来接我啊,穿绿色连衣裙带着大行李箱的就是我,师父我在车站你快点来哦。”
“好。”
飞速赶去的时候看见小丫头正拿着一个圣代:“这里啊,这里!!师父!!!热成狗了~~哎呀,师父你比照片上的还要帅啊~快让我拍照发朋友圈!我要秀秀秀!啊~师父~你这么帅不搞基多浪费啊~”
“闭嘴。”
身边有个叽叽喳喳的人,生活似乎快乐多了。
萧景琰也放假了,南京这边早前就买了一套房,一直闲着,萧景琰的父亲家庭比较复杂,二奶三奶层出不穷,他兄弟很多,自己排行都到七了,说白了,其实也是个私生子,上不了台面,好在后来转正了,该继承的东西,一点也没有落下。
徒弟叫徐微微,微微在南京待了一个礼拜就走了,问她去哪里也不肯说,就是到了会告诉你的啦,臭师傅。
相处了几天像是多了一个妹妹。
微微走的第二天他接到电话,“师父,反正你暑假也没有事情,我们去西安看兵马俑好不好啊,我有个朋友在这里,可以招待我们嘞。”
“不去。”
“来啊,我票都给你买好的,吃土了都!师父父父父父~在你卧室左边柜子的第一个抽屉,就是歌词本里夹着呢,师父来玩吧,一个人多寂寞啊。”
“……”
“来啊,来啊,不要浪费我一片情意,不要浪费我的人民币啊QAQ呜呜呜,人家省吃俭用,吃了几个月泡面才有的钱TAT你不来我恨你啊!”
“好吧。”
“OK,师父,到了给我电话,我来接你哦。”
“嗯。”
萧景琰带的东西并不多,轻装简从,曾经他想过很多次来这里,梅长苏曾说过喜欢古城,西安比南京更有味道,还有许多小吃,可惜一直没有,直到那段感情结束,也是这样。
没想到有一天,会真的踏上这里。
却不再是为了某个人。
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人影,这里似乎下了很久的雨,地上都是大片的积水。
隔着窗子看出去还真是好大的雨。
像小学课本里说的一样,串成了珠帘。
然后大片的雨帘里,像是幻觉,他看见某个人,一个他以为这辈子也在都见不到的人,梅长苏。
梅长苏穿着灰色外套,像是没有任何变化,打着一把透明的伞,旁边停着一辆车,他站在萧景琰面前,轻声说:“雨太大,微微就不来了,我来接你。”
萧景琰定定的看着这个人,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够坚硬,却还是抑制不住的难受,使劲压下去,然后淡然的回复:“哦,她没有告诉我她的朋友是你,麻烦了。”
他转身提起那个小型的旅游包,背对的时候咬唇逼回去快溢出的泪水,避开伸过来的雨伞:“我们走吧。”
坐在车里,不知道该说什么,还好坐在后面,萧景琰的肩膀湿了一点,他伸手拍了拍,好半响,梅长苏开口打破了僵局:“你最近还好吗?”
“还好,马上就要去上班了。”
“呆在南京?”
“是,我父母安排的工作。”
“哦,那挺好,好好干。”
“是啊,是挺好,怎么会不好呢……”拖长语尾看着窗外,玻璃上映出自己模糊不清的脸,萧景琰过了很久才说了一句:“你还关心我好不好啊?我以为我就算死了,你也无所谓。”
“呵呵,说什么,当然是关心你了。”梅长苏的声音里有强撑起的笑意。
萧景琰把头转过去直直看着梅长苏的背影,他冷声说:“要是一年前你这么说,我肯定能高兴的飞起来,现在的话,我一分钟都不想再看见你。”说完,他还真的解开了安全带去开车门。
“你干什么!很危险!”紧急刹车,梅长苏大喊了一句:“你不要命了吗?”
萧景琰从车上下去,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背道而驰,像是一场凌迟。
这一次,是他离他而去。
梅长苏把车停在路边,感觉自己像是被整个世界抛弃。
已经是成年人了,不哭。
那个最晦暗崩溃的去年,仿佛只是一场梦,他没有爱过任何人,没有失去任何东西,他依然是那个纯洁如初的少年。
时光从未因为任何人而停留,转眼之间就是就是一年,时间越久,仿佛什么都看开了,过去啊,过去,就是小时候经常唱的歌里,记不太清的歌词。
你也许会怀念,却绝不会探求到底。
他依然不喜欢篮球,喜欢卡布奇洛和音乐,有点小忧伤而已。
喜欢涂涂写写,喜欢做梦,喜欢在黑漆漆的巷子里单独前行,不喜欢下雨天和烈日。
一切仿佛从未发生。
养了很久的佛牙年纪大了,离开了这个世界,曾经因为崩溃而做过的傻事也不会有人知道,爱上一个莫名其妙的人。
爱上一个幼稚的,连未来有多可怕都不知道,总是随意伤人的人,所受的苦难从来不过是咎由自取。
手腕上好了的伤痕被手表遮着,抬头看天的姿势有点疲惫,脊背总要挺得很直,脖颈伸长。
他突然想起萧景琰曾经说的一句话:“媳妇,你哪天会变成长颈鹿啊。”
会吗?
会变成长颈鹿吗?那个寒冷冬天,永远不会有围脖的动物,那个永远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世界的动物,那个只能吃树顶上的叶子的动物,那个动物园里的被围观者。
其实,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又想起了那个名字。
萧景琰,景色的景,琰玉的琰。
这个耗尽心力去忘记的名字,居然又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从苍白的记忆里跳跃出来,整个胸口都回剧烈疼痛。
真的很可笑。
你总是忘不了某个人。
不管你如何努力,不管你怎么坚强。
你咬紧牙关,你对着镜子使劲甩自己耳光,都忘不掉那个人,他的名字仿佛刻在你的身体里,连呼吸,都是铭刻的程序。
梅长苏觉得脸上有点凉,伸手一摸,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眼泪,我已经麻木不仁了,他一直这么想着,也这样认为,麻木是唯一让自己变得和别人一样正常的方式。
可是,为什么,还会为流泪,只是不经意想起,一个人而已。
只是情不自禁的想要重来,希望那个人已经退去稚气,不在像以前那样幼稚而任性,再或者……是他自己终于拥有了勇气。
因为失去与伤心,这一年来,他深深的明白,哪一个更可怕。
只可惜,他不要他了。
这一次,轮不到他做选择。